学科竞赛信息

 

关于开展广州市美术新课程有效教学案例

征集及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美术教师:

为了加强对中小学美术课堂“有效教学”的研究,总结、宣传,推广我市广大一线教师成功的教学经验,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进一步推动美术新课程全面实施,教研室、中小学美术教研会联合举办广州市美术新课程有效教学案例征集及评选活动。请各区教研部门大力支持,积极组织美术教师参加本项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广州市各区(县)教研员、中小学美术教师

二、征集内容:

1.教学类(课内外美术教学、辅导学生参赛,高考的有效经验。)

2.教育类(在美术教学中渗入德育教育、或转化学困生的有效经验。)

3.专业成长类(描述本人学习和创作的有效经验。)

4.案例推介类(描述他人成功的有效教学案例。可以是美术教师亲身经历或亲眼看到的成功教育教学经验,或国内外得到认可的有效教学典型案例推介。)

三、文稿要求:

1、体裁不限,要求案例主题突出、新颖独特,文笔流畅。能一事一议,每篇案例要有情节、有亮点,突出真实性、实用性,启发性为佳。(案例有教学过程、学生作业分析的图片若干更好。)

2、每篇文稿500――2000字左右。标题用三号宋体,其余均用小四号宋体,行距1.5倍。并附首页,填写以下内容:左上角用小四号宋体注明“广州市中小学美术新课程有效教学案例征集”,然后用三号宋体字顺序写上作者的区属、类别、工作单位、姓名、通讯地址、邮编、E-mail、联系电话等,并填写“稿件登记卡”(见附表)。

3、参评的稿件一律用A4纸打印,一式5份,附电子文档,送到各区(县)初审后加盖公章确认,由区(县)统一上交稿件目录总表,于11月2日前送到市教研室美术学科(局属中小学稿件交属区教研员上交)。

四、案例评比:

市教研室美术学科及教研会将组织专家对稿件进行评审,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作为教研积极分子的评选条件之一。对发动面广的区(县)颁发优秀组织奖,对获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优秀案例结集出版。

 

    广州市教育局教研室美术学科

                              广州市中小学美术教研会

                               2007年9月18日

附表1:  

                                   稿件登记表

广州市                        学校

题目

 

作者单位

 

作者姓名

 

性别

 

教龄

 

执教年级

 

案例类型

o教育  o教学   o专业  o推介

交稿件数

 

通信地址

 

    编

 

E-mail

 

联系电话

 

               

 (此表复印有效,贴在文章最后一页背面)